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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宫逢宝 叔侄二人爱不释手

小王爷笔录正传 | 作者:bookkami | 更新时间:2017-04-24 07:22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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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你知道吗?生在皇家未必是好事,你很可能因为恰好是某个人的威胁,甚至你自己都没有察觉,就会遭人暗算。猜忌、阴谋、陷害、毒杀、嫁祸……这些恶事在皇宫这样的地方数见不鲜,然而,当你恰好并不构成威胁时,日子却好过的难以想象,没人关心你是否出去,是否胡闹,他们只知道你不会在他的争权道路上的绊脚石,那就足够了。

  我是父皇亲封的君栩王,名叫文栩,父皇母后都喜欢叫我栩儿,而某个家伙喜欢叫我小栩栩,但是,鬼才喜欢这样龌龊的名字呢,纵然我对此称号深恶痛绝,但他却乐此不疲。这个家伙就是那个比我小上两个月却依然让我喊他皇叔的煜皇叔,他是父皇的胞弟,堂堂正正的亲王。宫里的各个势力对他都没有敌意,主要是因为:第一,煜皇叔对于权力的不屑一顾是出了名的;第二,他是父皇的心头肉,谁要是敢伤他分毫,我那不怎么凶狠的父皇也会难得的凶狠起来,到时候,即使是他的亲娘也劝不住;第三,煜皇叔本人很讨人喜欢,呃,我不知道为什么,其实他并不爱与宫中的皇姑、表妹交往,甚至还躲得远远的,但是,那些人依然对他好的像对亲儿子似的,至少,我母后对他就比对我好,这让我稍有不平衡。

  几个皇兄皇弟为皇位总会有些斗争,后宫的妃嫔也没有一刻消停,但是,我很舒服的置身事外,因为,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封了王爷,也就是说,与王位无缘,说实话,我对那镀金宝座没有丝毫的兴趣,我更喜欢逍遥自在得过日子,或许,这也是受了那个该死的煜皇叔影响,无奈,我俩是一起长大,简直是连体婴儿,好吧,我不得不承认,我似乎天生注定被当成老妈子,至少,我的功用就是照顾他,对此,我抗议多次,终于以失败告终,因为,全皇宫的人都把他当成宝贝疙瘩,而我,是个失宠的皇子,说句悲哀的话,搞了半天,虽然我痛恨煜皇叔那样得宠,却偏偏只有他对我最好,我又不得不深受感动,矛盾,纠结,最后终于释然,妈的,老妈子就老妈子,怕什么,除了照顾他,谁还能不把我当王爷?

  “呐,干什么呢?陪我出去玩啦。”煜皇叔简直是个无赖,他出门总喜欢拖上我。

  “就来。”我不得不答应。

  人生有时候确实很有趣,当你是个自由的人时,你会发现很多事情等着你做,我们可以游山玩水,溜出皇宫游览大千世界,看人们的琐琐碎碎,比皇宫里那些穿着华服的金丝雀来得爽快多了。

  “你这次又要出去多久?”我不得不提醒他,毕竟出去太久会被父皇训斥,而每次被训斥的总是我,其实我清楚的知道父皇是在嫉妒我,我也只能忍受他的唠叨。

  “三个月,就三个月,不会太久的。”他这样说道。

  “你还真打算逃婚呀!回疆的公主据说美若天仙呀,干嘛不要。”我就不明白,一个大美人,还是公主,怎么会有人不想要。虽然如果是我也不是很稀罕,但是逃婚或许不会,和谁成亲不都一样的嘛,逃得了和尚,逃得了庙吗?

  “你管我,我才不要和陌生人举案齐眉、白头偕老呢?喂,你就那么想让我成亲呀,我成亲了,就没人带你出来溜达了,你不觉得孤单吗?”任性的,被宠坏了的孩子的模样。

  “拜托,总会有这一天的,你还能躲一辈子呀。”那是迟早的事,大家也都老大不小的了,我是没人管,你可是众人口中的肥肉,逃得了吗?

  “我要是娶了回疆公主,你就过继给我当儿子好了,这样咱就更亲了。”煜皇叔开心的大笑,自以为想到了什么好主意。

  “什么话,你还比我小呢,要我当儿子,做什么梦呢?我母后也不会同意的。”简直是……母后,应该不会同意的……吧?

  “我问过皇嫂了,她似乎很乐意。”娘呀,你也太狠心了,我哪里不好了,人家一要,你就送人?

  “我不要。”即使母后同意,我自己也不会同意。

  “那好吧,我们逃吧。”结果又回到开始的地方了,他这个人就是这样,爱撒娇,爱说笑,爱胡闹,但是,他确实是个聪明的家伙,我多年的经验告诉我,和他斗,输的人总不会是他。

  我不得不点头同意,大不了回来被父皇唠叨,被人们用眼神暗杀,至少不会被人拿去当儿子,简直是耻辱的人生呀!

  事实上,宫外的生活有着很多令人向往的东西,我喜欢无忧无虑地看着街边孩童嬉戏,也喜欢人们仅仅是喝口凉水也欢笑的眯上眼睛,人们即使过着清苦的生活,却依然爆发出令人欣慰的快乐。

  沿着喧闹的街市,天色已晚,但是街上依然人来人往,很多小摊这时候才摆出来,卖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,我最喜欢在这些破旧的小摊上淘宝,然后和懒洋洋的小贩砍价,不要以为皇家人就一定出手大方,花冤枉钱的贵族是傻瓜,不过,我身边多的是这样的人。

  “咦,”我发现了一样小东西,一只雕着奇怪花纹的铜镜,虽然破旧,但却异常精致,身上的凹槽似乎本是别样的珠宝,异族风情正浓,却并不是常见的东西,我如果没记错,貌似是南蛮某这曾经强大却奇异消失的部落的皇家物品,而我,一直觉得那个部落的消失带着神秘色彩。

  “多少钱?”我捡起铜镜,那小贩不算大,但却包裹在厚厚的斗篷里,明明天气还很热,怪人,我只能这么说。

  “一两银子。”懒洋洋但却很清澈的好听声音。

  “你匡谁呢?这个破东西要这个价?”其实,他这个底座至少要十两银子,当然,如果要是找到它的其他附属品的话,将无法估价。但是,钱虽然不是我自己赚的,但也是广大百姓的税金,拿来消遣,怎能不知道珍惜?

  “你爱要不要。”那小子裹了裹斗篷,转过头不理我。小子,居然这么横,明明是卖东西的,难道不知道“顾客就是皇帝”这种说法吗?再说,皇帝是我爹,我也不算瞎说。

  “小哥脾气真坏,生意会不好哦。”我提醒道,我是买他东西,不是欠他钱。

  “无所谓。”他翻了个白眼,妈的,什么人呀,大不了不买,可是,我又确实很想要嘛。

  “哈哈,小栩栩,你好了没呀,我买到了好东西哦。”在旁边摊子上的煜皇叔似乎是满载而归,为什么我会遇到这样的小贩呀?

  “好,一两就一两。”我愤愤地掏出银子,那家伙伸出一只手接了,他的手居然这么细白,根本不像是一个小摊贩的手,我嗅到了奇妙的味道。

  “呵呵,小兄弟,这个给你。”煜皇叔笑眯眯地把一件衣服塞到那家伙手上,拉着我就走。

  回到客栈,看着这个奇形怪状的铜镜,总觉得它的花纹奇怪异常,即使是我推测的那个部落的皇族家徽,似乎又要更加不同一些。

  “你怎么给他衣服呀?”煜皇叔正在一边端详着他的宝贝,嗯,那是一个奇怪的晶体,颜色诡异的令人恶心,可却又引人注意。

  “你难道没有看到那孩子漂亮的皮肤吗?我敢说,他除了那件斗篷,里面一丝不挂。”煜皇叔没有抬头,仍然关注着他手中的东西。

  “难怪,他裹那么紧,你又是怎么知道的?”明明我观察了他很久,而他只是看了一眼,不过,人怎么可以裹着块布就上街呢?

  “傻瓜,就是因为裹得太紧了才看出来的嘛。”汗,我明白了,那孩子之所以脾气那么差,或许是因为我盯着他看了很久,恼羞成怒,才对我那么恶劣的吧,那我岂不是很冤枉,我压根没有发现他没穿衣服。

  “你那玩意给我看看?”我总觉得形状怪异的令我倍感熟悉。

  煜皇叔不舍地递给我,我看他半天,居然发现那晶体似乎暗流涌动,那里面居然就像装了满满的液体,偶尔晃动,虽并不易察觉,但还是能感到微妙的流动。我欣喜的发现他居然和我的镜子的一个凹槽形状吻合,当两样拼到一起的时候,居然发现铜镜的光泽更好了,而那晶体液更亮了,看来,它们本是同源的,似乎很有趣。

  “你觉得怎么样?”我看了一眼煜皇叔,他也很惊讶于这个发现。

  “刚刚那分明是一个字,只是太快了而看不清,或许所有的凹槽填满会有着意想不到的收获。”煜皇叔很显然对于那面铜镜底座被我买下而郁闷非常。

  “那,合作愉快了。”嘿嘿,想我把底座送你不是不可以,但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。其实,我作为一个藩王,有着自己的宅子,有着自己的土地,有着自己的产业,也就是说,事实上,我就是个大商人,而他,可怜的,只是个亲王,他的官衔比我高,但是,他却未能封这些独立的东西,只是因为,父皇和众多皇族不愿意他搬出皇宫,于是,我也被迫远离我的封地,长期住在宫里,而我的封地倒是每年都给我很多财物,也就是说,我有的是经济来源,当然这不是主要的,主要的是我的脑子里是根深蒂固的商人,而他,是个文人。

  “奸商。”他果然对我的小气嗤之以鼻。

  “百无一用的书生。”其实,他并不算是书生,准确的说,他是有着父皇金牌令箭的钦差,而且是无限期任职,身手比我还要好,不过,却有着令人难以忍受的懒骨头,我这跟班当得那是一个累,既要当保镖,又要当丫鬟,既当爹又当妈,我这难道就是操劳的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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