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 九山十二滩
九龙开天 | 作者:一万年以后 | 更新时间:2016-03-01 14:33:51
推荐阅读:
密室之内,“奎山”的身形一阵变换,变成了朝歌的样子,朝歌笑着道:“奎护法,前些时日,我被一只天鹰掳走,十天前,又是那是天鹰将我送回来的,这事你都知道吧?”
“知道,可这又什么联系?”奎山还是不能明白。
朝歌微微一笑,半真半假道:“那只天鹰,实际上是天师喂养的一只通了灵性的宠物,它在将我送回来的路上,告知了我,我之所以能开天觉,都是因为受了天师的吩咐,至于天师,将在不久的将来,回归南荒。除此之外,它还送了我一见礼物,而这件礼物,让我可以随便改变我的骨骼大小及形状,进而变化容貌身材,也就是说,我可以变幻成任意一个人的样子!”
朝歌胡诌说葬鹰是天师喂养的宠物,是自己的猜测,但也多半不会错。而之所以能够任意变化骨骼大小进而改变容貌,是因为葬鹰送给他的礼物:“魔烤骨衣”!
在他来到祁月山的第二天,他就发现了“魔烤骨衣”的妙用,“魔烤骨衣”虽然是一件骨衣,但却拥有自己的独立意识,因此朝歌将“魔烤骨衣”“穿上”后,便可以和它直接进行精神上的交流,而那一天,朝歌与“魔烤骨衣”聊天之时,一番知心交谈后,“魔烤骨衣”能够改变身体骨骼进而让身形产生变化的这一神奇“技能”,便被朝歌发现了,朝歌还记得当初魔烤骨衣开始变换之时,第一次变换就把自己变成了青禾的模样,当时可把朝歌吓得不轻,若不是他的思想是自己的,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变成青禾了。
而后来,朝歌一番思索后,便将这事告知了父亲,所以父子两才拟定计划,既然并不知晓“天一仙境”在哪里,那就别无头苍蝇一般瞎撞,只要让铁鹰部落幸存的人们知晓他已经和奎山前去“天一仙境”了,给他们心底一个希望便好,而他和奎山“走后”,奎山隐藏自身,暗中收集情报,助苍鹰一臂之力,自己则可以改变样貌,闯荡南荒,努力提升修为,一旦发现“天一仙境”所在,便立即赶往。
因此,才有了今日这一幕。
“哦!”奎山恍然一悟,点了点头,稍稍花了点时间接受眼前这不可思议的事实后,他看向了苍鹰,显然是在征求苍鹰的意见。
苍鹰笑了笑道:“这件事,我和朝歌事先已商量好了。”
奎山默默点了点头,然后道:“既然族长和少主已经商榷过了,那么奎山自不会有异议,明日一早,我便和少主‘离开’。”
“嗯!”苍鹰点了点头,心头的一块石头总算是放下了。
次日,清晨。
下苦洞外,聚集了四五十人,这十来天的时间,不断有逃出鹰击山的铁鹰部落人循着暗记找到祁月山,加上原来一起同苍鹰突围而出的,就有了这么多人。
众人默默看着人群前的朝歌和奎山,眼神肃穆,庄重,好似在举行某种庄严的仪式。
朝歌回首扫视,一双双坚定的眼神,代表了一个个殷切的期望,他心底突然一重,虽然他修炼了天地一心决,修炼速度快得让人侧目,可若是一两年内没有相应的实力回归铁鹰部落,到那时,他该如何给这一双双眼睛一个交代?况且,就眼前这些人,他们能支撑到自己回来吗?
朝歌突然有了种厚重的责任感,生死同舟,命运共济,所以不能辜负的责任感,他双手抱拳,朝着眼前四五十人深深一拜,没有说话,一切都在这一拜当中,众人也赶紧回以一拜。
“儿子,接下来的路,爹不能陪你走了。”苍鹰走到朝歌身前,两手扶住朝歌的肩膀,眼中情绪复杂,有不舍,有担忧,有愧疚······不一而足。
朝歌报以个安心的笑容:“爹,你就等着我把秘典之力带回来吧!”
苍鹰苦笑,心底则道:“好小子,说谎话都不带脸红的,‘天一仙境’的地图都不知晓,还敢说这种大话。”他却不知,朝歌说着话时,着实没有丝毫心虚之意,按照天师所言,天地一心决,即是秘典之力,而此时,朝歌已经开始感受到天地一心决特殊修炼之法带来的飞跃式的进步,才一个月余的时间,便已快要将金元淬炼完毕,他才敢说出这样的话。
将该交代的都交代过后,朝歌和奎山骑上影流蝎,向西而行,慢慢淡出了苍鹰等人的视线。
祁月山向西,便是乌蒙群山,乌蒙群山再往北走,便是南荒七十二部落主要聚集的地域,这片地域亦称九山十二滩,九山,为这一区域内主要的九座山峰,十二滩,则得名于十二条河流。
朝歌和奎山远离祁月山后,奎山隐藏到了乌蒙山域,而朝歌则一人独行,经过十天的跋涉,穿越了乌蒙山域,再向北,便是九山之一的“剑南山域”,剑南山域紧靠乌蒙山域,地域广博,幅员辽阔,比乌蒙山域还要大上数倍,大大小小的山峰、河流、沼泽等等,不计其数。
朝歌举目望向天际,那里,曾经是铁鹰、蒲公英、流萤、白目五大部落共存的剑南山域,那里,每一个部落的人口都有数十万之众,开了天觉的武修加起来更是有万余之数;那里,有铁鹰、星火、荧惑、落英、白山五大主城,更有小镇村寨不计其数;那里,有这一世朝歌或咸或淡,或甜或苦的记忆。
不过,铁鹰部落铁鹰城覆灭之后,不知道这片狼烟还未散去的大地,又有了怎样的变化。
一茂密山林之中,朝歌变化了外形,身体拔高,嘴唇变得微薄,两眼略有上斜,成了一神色阴厉的冷酷青年,他背着父亲送给他的“大龙刀”,骑着影流蝎,穿了一身灰布麻衣,快速穿行。
“若是没有影流蝎,我自己行走的话,就算日夜兼程,没个把月肯定没法走到剑南山域,以我金元快要圆满的脚力,日夜兼程赶路个把月的话,行程肯定上千里了。”而剑南山域的面积则是乌蒙山域的数倍,这样一算,朝歌顿时一惊:“奶奶的,据说九山十二滩每一地域面积相仿,那加起来,不是比地球还大?”
有了比较,朝哥顿时慨叹:“这还只是南荒地域中的九山十二滩,再加上九山十二滩以西的,据说有九山十二滩数十倍大小的‘启巫之泽’,以及以南的骷髅之森、巨人世界等等地域,大到没边啊!”
“据说南荒以北还有中原大地,那里地域更是辽阔广博······。”如此一想,朝歌顿感自己面对着苍茫天地,渺小如蚍蜉,微弱若浮尘。
这一刻,朝歌不禁生出了一股前世面对浩淼星空时的感觉,即便是在思想的尽头,你也没办法“窥测”到世界的边界!反而对那思想也无法容纳的浩瀚无极生出莫名的恐惧感来。
正当朝歌胡思乱想之时,突然,山林前方,一密林之中,传来了似有似无的哭泣声。
“有人!”朝歌顿时警觉,前段时日被蒲公英等部落的人在红林之内追杀,时时刻刻提心吊胆,已经初步磨练了他的五感,最近这些时日,在祁月山又得父亲指点,且有鬼狐的死亡魅惑磨砺,此刻五感已然入门,感知力大增。
朝歌心神与影流蝎一番交流后,影流蝎放慢速度,慢慢向声音发出之地靠近。
待得近了,朝歌视线之内,出现了一男一女。
一个正在脱衣服的男人,和一个已被脱得只剩贴身**的女人。
朝歌凝眸一看,女人被困在了一棵大树上,嘴被封住,只能呜呜哀求,眼中不断有泪水滴落。男人则眼冒浓郁邪光,充溢着炽烈**之色,嘴中说着各种不堪的污秽言语,他的身体被欲火燃烧得颤抖痉挛,不利索地脱着衣服,眼睛从未离开女人的身子,恨不得下一刻,便扑上去,将那女的生生吃了。
朝歌微微皱眉,那女的,他认识,正是蒲公英部落之长洛魁的掌上明珠,唤作洛秋水,二十出头,被誉为剑南山域的第一美人,姿色冠绝剑南山域,甚至在九山十二滩,也艳名远扬!
而那男的,也算是剑南山域这两年内崛起的一名人,是洛秋水的护卫,名帝明,据说帝明前两年才开启天觉,不过开启天觉后,便有如神助,半年的时间便将内府金元淬炼完毕,两年便修炼至内府二元境,修炼速度之快,少有人与之比肩,因此深得洛魁器重,将其选作洛秋水的贴身护卫。
也是因此,朝歌对帝明的影像还算深刻。
“看来,洛秋水养了条色狼啊!”朝歌感概一声,便打算离去,首先,洛秋水是洛魁的女儿,便是他敌人的女儿,朝歌不打算也不会去救,其次,他没那种变态嗜好要去观看别人的人肉大战,还是带虐待倾向的,所以,朝歌选择离开,等到两人完事,他再来收命不迟。
不过,刚走两步,朝歌便顿住了身形,“若是将洛秋水救下,我不就成了他的恩人,也就可以趁机进入蒲公英部落了吗?说不定,还能接触某些机密,在危及时刻,给铁鹰部落以帮助。”
一念至此,朝歌停下了身形,暗自道了一句:“算你命好!”
;